新疆自治区开展建筑节能与清洁供暖相关工作调研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自治区城乡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22〕1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规划》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助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6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疆范围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清洁能源供暖等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建筑节能

1.关于建筑节能方面发布的文件通知及服务指导情况;

2.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3.既有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情况;

4.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完成情况;

5.《新疆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径研究课题》相关资料。
 

(二)绿色建筑

1.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

2.取得绿色建筑设计和运营标识情况;

3.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情况;

4.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产业等相关能力建设情况。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情况;

2.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情况;

3.热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
 

(四)清洁能源供暖

1.清洁能源供暖工作开展情况;

2.本地区推广清洁能源供暖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情况;

3.热电联产供暖、电供暖、燃气供暖、地源热泵供暖、水源热泵、污水源供暖面积及其它方式供暖情况。
 

(五)新型墙体材料认证

1.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数量、规模、产能等,能否满足本地市场需要;

2.本地生产企业认证情况,材料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六)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

1.市场情况;

2.审图情况;

3.实施情况。
 

二、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以书面调研为主,梳理统计相关数据,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梳理统计相关数据,建立相关台账,全面掌握本地建筑节能有关情况,认真编写《2021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清洁能源供暖工作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编写大纲见附件1),填写《建筑节能基本情况调研表》(见附件2)、《清洁能源供暖情况调研表》(见附件3)、《建筑结构保温一体化技术应用和新型墙体材料认证情况调研表》(见附件4),分别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附件可在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业务职能-建筑节能栏目中下载。
 

(二)此次调研结果,将作为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年终综合评定的主要内容。请各地认真收集相关资料,按时报送。
 

联系人:杨东弋  联系电话:15316067306

传 真:0991-2827026

邮 箱:1724151680@qq.com

附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清洁能源供暖工作实施情况总结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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