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印发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按照由城市到农村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到2021年,全市清洁供暖率达到70%。

  

  《方案》要求,鄂尔多斯市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各旗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我市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逐步扩大风电、光伏供热试点范围,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此外,园区要统筹规划利用工业余热回收供暖,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条件的钢铁、焦化、化工等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对周边村镇集中供热,并积极推广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在园区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储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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