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2019计划实施“双替代”10万户 完成分布式能源供暖工程747.87万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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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环境部就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问题约谈洛阳市,指出洛阳市未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7月11日,洛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洛阳市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在《整改方案》中,要求加快清洁取暖城市建设,2019年城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5%,完成“双替代”10万户,完成可再生能源等分布式能源供暖工程747.87万平方米、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完成改造432.13万平方米、地热供暖50万平方米。


加快淘汰30万千瓦时以下低效燃煤机组,双源热电2台16.5万千瓦机组、阳光热电2台13.5万千瓦机组在2019年非供暖季停运,在2020年底前关停。2019年底前关停华润热电2台5.5万千瓦机组,2020年底前关停万基控股集团2台13.5万千瓦机组。


加快部分机组深度供热改造,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大唐洛阳热电1台32万千瓦机组、龙羽宜电1台5.5万千瓦机组背压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华润首阳山1台63万千瓦汽轮机通流改造、大唐洛阳首阳山1台30万千瓦机组深度供热改造。


附:《整改方案》原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洛阳市整改方案


2019年5月6日至5月1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督察组对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开展专项督察。6月13日,生态环境部公开约谈洛阳市政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及公开约谈会议要求,为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彻底抓好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公开约谈会议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全面对照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方向定力,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压实各级责任,强化各项措施,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滚石上山、背水一战,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在担当作为中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为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提供环境支撑。


二、整改目标


(一)坚决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坚持目标引领,强化底线思维,一微克一微克减、一天一天争,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2019、2020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和2019—2020年、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坚决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全面建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台账,夯实责任,强化调度督查、问责追究,确保全面、彻底、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三)全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切实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提升政治站位,做到真担当;转变工作作风,做到真务实;细化防治措施,做到真精准;扣紧责任链条,做到真尽责;强化督查问责,做到真较真。全市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体制机制明显优化,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负责、高位推进。切实提升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站位和战略定力,全面强化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认真查摆,精准发力,务求实效,确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整改。紧盯专项督察交办涉及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任务等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剖析问题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同时,还要认真查找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全面审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措施,全面提升攻坚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既要按照“列单、交单、办单、清单”的要求,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销号,更要查找出现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完善攻坚的体制机制,凝聚攻坚合力,落实攻坚责任,以督察整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以环境污染防治成果检验督察整改工作成效。


(四)坚持依法依规、较真碰硬。对专项督察交办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到位,及时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营造铁腕治污、全面攻坚的浓厚氛围。对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党规党纪和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


(五)坚持远近结合、注重实效。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需要长期推进的,立即着手,限时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落实的,要着眼整改成效的可持续性,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发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整改措施


(一)列单明责抓整改。针对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对号认领,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见附件),对13项整改任务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既要对照本方案列出的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也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存在的薄弱环节,细化完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解决。


(二)严格标准抓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严格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严格遵循办结申请、现场核查、验收销号等程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坚决避免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三)精准调度抓整改。成立洛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抽调专人充实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建立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建立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判分析,及时协调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定期向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抓整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市攻坚办要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入年度督查重点内容,各县(市、区)、各相关市直部门要固定分管负责同志和督查力量,定期督查本辖区、本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共同推动专项督察反馈问题解决。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实施挂牌督办、过程问责。


(五)举一反三抓整改。在全面做好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汾渭平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工作部署,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聚焦燃煤减量、机动车尾气达标、扬尘管控、工业减排等领域,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做到标本兼治、精准管控。突出抓好主城区煤电机组“基本清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高耗能行业转型发展、加快推广新能源车和淘汰老旧车、柴油货车治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基础能力建设等攻坚任务,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上台阶、出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任组长,市领导胡衡庐、王琰君、陈淑欣、侯占国、李保兴、王军分别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市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整改推进工作组、追责问责组、信息宣传组,分别由副市长侯占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相锋,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王飞同志担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各工作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本系统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整改落实。


(二)夯实整改责任。层层压实领导责任、行业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市级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既要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又要强化对分包县(市、区)整改工作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协调指导,做好示范、以上率下。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到知责、担责、尽责,细化整改方案,严格整改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把整改事项和具体任务逐项分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完善攻坚机制。调整充实攻坚力量,优化攻坚办内设机构,建立适应攻坚要求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建立攻坚台账,实现精准调度,盯紧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整合督查力量,优化督查队伍,改进督查方式,加大督政力度。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环保+气象”的预报机制、“环保+专家”的研判机制、“环保+公安”的执法机制、“环保+电力”的调度机制、“环保+监察”的追究机制等制度措施,凝聚攻坚合力。


(四)严肃执纪问责。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专项督察交办的问题按照量化问责等规定,依法依规问责到位。对在整改工作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导致进度迟缓以及出现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现象的,要动真碰硬、从严问责,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洛阳日报、洛阳广播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认真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时公开市委、市政府污染防治攻坚特别是推进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曝光反面典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的整改氛围。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


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反馈突出问题共13项,具体整改任务清单如下:


1.洛阳市委、市政府缺乏持续攻坚的工作韧劲,抓落实前紧后松。在2018—2019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严峻形势下,公安环保联合执法、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施工工地“一票停工”和“封土行动”等之前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没有坚持开展。


整改目标: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攻坚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持污染防治攻坚的工作韧劲和定力,完善政策机制,固化制度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攻坚实效。


整改措施: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责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坚决克服自满松懈、畏难退缩、简单浮躁、与己无关四种消极情绪和心态。


(2)切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时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查找存在不足、协调解决问题。


(3)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扣紧责任链条,全面建立市级领导分包县(市、区)及分管领域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制,切实强化市级领导干部对分包辖区及分管领域的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述职制度,每年年底向市委做专题述职报告。


(4)进一步完善调度、督查、考核、奖惩、问责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凝聚攻坚合力。坚持并完善“封土行动”“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模式、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施工工地“一票停工”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李亚刘宛康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党(工)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市攻坚办对各项治理任务实际完成情况调度核实缺位、统筹推进不力。督办方面,对向各部门各县区下发的工作提示函、问题督办函未跟踪落实;落实责任方面,对攻坚困难问题不想碰、不敢碰,不去查、不去督,跟踪督办不够。


整改目标:调整充实攻坚办人员,理顺内设机构,切实发挥攻坚办的作用,做到全面统筹、精准调度、真督实查,不断加大督政力度,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整改措施:


(1)完善调度机制。紧紧围绕攻坚任务目标,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清单台账,严格对照台账开展月调度、月分析、月通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2)优化督查机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重点问题,综合运用定期督查、定点督查、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夯实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对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县(市、区),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3)加大督政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的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抓住不落实的事、查究不落实的责、追究不落实的人。


责任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洛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恶化严重,未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整改目标: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2019、2020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和2019—2020年、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整改措施:


(1)强力推动攻坚任务落实。严格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及省、市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攻坚任务台账,强化调度考核,实施过程问责,确保各项攻坚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加强分析研判与管控。认真落实“环保+气象”“环保+专家”的研判机制,每日研判分析空气质量形势,及时发布管控指令。强化预测预报,及时就污染过程发出预警响应指令。完善“一点一策”应急机制,确保管控指令有效落实。


(3)严格落实考核奖惩。认真落实《洛阳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对完不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实施约谈问责,对生态环境建设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及绩效考核结果,计入领导干部个人业绩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乡镇、产业集聚区空气质量考核办法,持续传导压力,压实基层责任。


(4)做到真督实查。围绕攻坚任务落实,整合督查力量,配强督查队伍,改进督查方式,加大督政力度,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的原则,切实强化过程问责,确保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到位。


(5)强化科技支撑。深化“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加快开展PM2.5精细化来源解析、臭氧成因分析,编制完成2018年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聘请专业团队编制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开展VOCs走航监测,为精准施策提供科技支撑。


责任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洛阳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的75项任务,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锅炉综合整治、货物运输优化调整、工业炉窑整治等17项未按期完成,5项任务至督察时仍未完成。


整改目标:对督察反馈未按时完成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处理到位。对2019年的治理任务要完善攻坚任务清单,强化调度督查,实施过程督办,落实逾期惩戒,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按期完成。


整改措施:


(1)对17项未按期完成、5项任务至督察时仍未完成的任务逐项查准症结、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完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责任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2019年当年任务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


(2)硬起手腕坚决停运拆除燃煤锅炉,倒逼“引热入洛”和管网完善。加快推进“引热入洛”工程建设,紧盯节点,攻坚克难,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孟津引热入洛工程。衔接好进区入户“微管道”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争取今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85%以上。


责任领导:王琰君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3)全面排查建立全市锅炉清单台账,加快落实《洛阳市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按时完成18台燃煤锅炉拆除、12台煤气发生炉淘汰、15台燃油锅炉提标治理、153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35台生物质锅炉提标治理任务。


责任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4)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工作台账,明确节点任务,加快推进新安万基、伊电集团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动洛拖、洛矿、洛轴、洛铜等重点企业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回归铁路运输。确保2019年伊电集团铁路专用线、蒙华铁路洛阳段、中储洛阳综合物流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建成投用。2020年全市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25%以上,火电、电解铝等重点行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责任领导:王琰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国资委、郑州铁路局洛阳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全面排查建立全市工业炉窑清单台账,加快落实《洛阳市2019年工业炉窑提标治理专项方案》,严格按照淘汰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12台煤气发生炉、242台中频炉、2座砖瓦轮窑淘汰任务,完成18家企业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任务,加快推进258家企业工业炉窑废气提标治理任务。


责任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前


5.“中重铸锻铁业公司等48家铸造企业炉窑废气治理”等任务上报不严不实。


整改目标:完善治理任务核查机制,确保高标准完成攻坚任务。


整改措施:


(1)建立完善攻坚任务牵头单位核查验收机制,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核查,确保高标准完成整改,上报情况真实可靠。


(2)对48家铸造企业炉窑废气治理逐家进行复核,加快落实《洛阳市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对包括48家铸造企业在内的145家铸造企业按照“一达标、两密闭、三到位”要求进一步实施提标治理,对未按期治理到位的,实施停产治理。


责任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前


6.现场抽查新安县3家企业均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且企业对相关管控措施均不知晓。嵩县共34家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2019年4月现场抽查发现有12家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准伊川县2家砖瓦窑企业奖励生产一个月,伊川县同日发文擅自违规扩大到3家。


整改目标: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夯实监管责任,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对新安县、嵩县、伊川县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企业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责任追究并予以公开曝光。


(2)加大对各县(市、区)应急减排清单、应急管控措施制定及应急管控责任落实的督查力度,实施过程督办。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做到“一厂一策”,制作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3)坚持并完善“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模式,对违法违规企业始终保持“零容忍、强震慑”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工地、企业等落实管控措施的检查执法力度,综合采取按日计罚、停产扣押等措施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徐相锋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新安县、嵩县、伊川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对相关企业处理到位,9月底前完成应急减排清单、应急减排措施编制,相关制度措施长期坚持


7.煤炭总量控制流于表面。市发展改革委煤炭总量控制工作落实不力,仅简单粗放分解年度任务,无实际工作举措,洛阳市2018年煤炭实际消费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约180万吨。洛阳市金顺水泥、龙泽焦化等企业甚至存在虚报耗煤量问题。


整改目标:2019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180万吨以内,实现减煤390万吨;对虚报耗煤量相关企业处理到位。


整改措施:


(1)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将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按月分解到各县(市、区)和重点耗煤企业,实行月度分析、月度通报制度。将火电、焦化、水泥、化工等用煤行业重点企业列为重点管控对象,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减煤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管,提升燃煤煤质。


(2)加强控煤工作督查考核,对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完成较差的县(市、区)和企业及时开展督查,综合采取约谈、限产、停产等措施,督促企业完成年度控煤目标。从2019年6月份开始,将各县(市、区)控煤工作纳入全市“四高”评价指标体系考核。


(3)对金顺水泥、龙泽焦化等企业虚报耗煤量问题立案查处。


(4)加快清洁取暖城市建设,2019年城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5%,完成“双替代”10万户,完成可再生能源等分布式能源供暖工程747.87万平方米、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完成改造432.13万平方米、地热供暖50万平方米。


责任领导:王琰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洛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8.“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任务均上报已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但后续检查发现,相关问题仍然存在,污染情况突出。


整改目标:严格“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1)持续做好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组织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持续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产业集聚区、边远地区、矿产资源分布区、传统产业集中分布区进行重点排查,并落实建档立卡。


(2)严格取缔标准。对已完成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加强动态监管,严防死灰复燃和异地转移。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取缔,不得随意降低取缔标准。“散乱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条件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散乱污”企业联动监管机制,对台账内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和区域内的空置厂房及时排查,严防死灰复燃和新增“散乱污”企业。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及时对本月“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责任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扬尘管控不力。2018—2019年秋冬季,洛阳市工地数量大幅增加,渣土运输量同比增长约一半,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不力,报送工地停工数据不实,洛阳市开元壹号68#地块、九都城二期等38个非省(市)重点民生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依然实施土石方作业,并进行渣土清运。专项督察调度163家水泥制品企业用电情况发现,有138家企业用电量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未减少甚至增加,占比高达84.7%。


整改目标:建立施工工地、渣土车和水泥制品企业动态管理台账,持续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1)完善各类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分级分包责任制和“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对违规施工企业一律严肃处理。市控尘办要协调督促市住建、交通、水利、城管等部门综合采用罚款、扣押、停工、约谈、曝光等措施,加大对各类施工工地的督导、检查和执法力度。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严格落实奖惩,每月对城市区扬尘污染进行考核排名,每季度对全市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排名。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落实有奖信息举报制度,强化“三员”队伍管理。


(3)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第三方企业,鼓励引导施工企业把工地扬尘治理交由第三方企业来做,并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接受建设部门考核。强化拆迁施工监管,落实拆迁工地审批备案制度,拆迁工地强制使用第三方企业控尘。


(4)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以落实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落实分包监管责任为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双10”标准、“以克论净”、降尘量考核。加强国省道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洛界高速每两日至少清扫1次,绕城区国省道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2次。


(5)严格源头管控,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限超载、无牌无证、车辆带泥上路、私拉乱倒、野蛮驾驶、密闭运输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渣土车运输秩序。工地施工现场逐步停止使用塑料密目网覆盖,鼓励使用“抑尘剂+可降解的环保土工布”覆盖控尘。


(6)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措施与建筑施工工地、水泥制品等企业管控相对应,确保施工工地与水泥制品等企业同步停复工。


责任领导:王琰君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应急预案编制不科学、执行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未落实涉气企业全覆盖要求,甚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重点排污企业违规豁免,企业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情况普遍。


整改目标: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加强监管执法,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1)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公开招标采购技术团队编制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减排清单。在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清单过程中,强化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清单排查、措施制定责任,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单、大气污染源清单与2018年应急减排清单“三单对照”分解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核对,确保“应进必进”“应进全进”。


(2)细化减排措施。依据企业能源结构、工艺特点、排放等级,将管控措施细化到具体的生产线、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编制完善“一厂一策”,确保减排措施精准,全面精准核算全市基础排放量,结合管控措施核算全市的应急减排量,确保达到应急减排效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3)强化执法监管。统筹公安、环保、城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执法力量,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气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国网洛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完成清单、方案编制,相关制度措施长期坚持


11.洛阳市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0.3%。


整改目标:工业绿色发展理念普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工业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大幅提升。


整改措施:


(1)全市禁止钢铁、火电、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铝用炭素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项目,严禁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


(2)全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严禁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3)严格落实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和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退出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的合成氨产能。


(4)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和绿色化改造,用好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企业加快落实环保标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实现重点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


(5)实施棕刚玉、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高排放行业达标整治,对不能达到相关标准、无法改造升级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停产、关停退出。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逐步取消32.5等级水泥生产,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积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


责任领导:侯占国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2.14家燃煤电厂装机容量达863万千瓦时,占全省的六分之一以上,其中8家电厂16台机组为30万千瓦时以下。大量能效低、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环绕主城区布局,给空气质量带来极大的压力。


整改目标:加快淘汰30万千瓦时以下低效燃煤机组,加快推进主城区煤电机组“基本清零”。


整改措施:


(1)抓紧协调解决涧西区域集中供暖替代方案,加快大唐洛阳热电燃煤机组停运可行性论证,尽快出台主城区燃煤机组“基本清零”实施方案。


(2)加快淘汰30万千瓦时以下低效燃煤机组,双源热电2台16.5万千瓦机组、阳光热电2台13.5万千瓦机组在2019年非供暖季停运,在2020年底前关停。2019年底前关停华润热电2台5.5万千瓦机组,2020年底前关停万基控股集团2台13.5万千瓦机组。


(3)加快部分机组深度供热改造,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大唐洛阳热电1台32万千瓦机组、龙羽宜电1台5.5万千瓦机组背压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华润首阳山1台63万千瓦汽轮机通流改造、大唐洛阳首阳山1台30万千瓦机组深度供热改造。


责任领导:王琰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网洛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按照时间节点落实


13.部分区县产业布局混乱,行业低端、治污水平低的现象未明显改观。


整改目标:依法取缔非法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整合提升产业规模,促进行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整改措施:


(1)针对伊滨区300余家钢制家具企业、偃师市400余家制鞋企业、伊川县200余家耐火材料及铸造企业提升整治慢等问题,综合运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转型升级及污染治理政策,严把工作标准,加大落后工艺、过剩产能淘汰、压减力度。


(2)加快园区规划及建设力度,为企业搬迁入园、整合提升、改进工艺、提升产能创造条件。加强政策指导,鼓励手续齐全、环保达标的企业借助整合搬迁实施绿色化、智能化及技术改造。


(3)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主导产业培育、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城市区产业疏解,逐步提高主导产业集中度和区内企业关联度。


(4)继续推进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推动产出效率、创新能力、产业能级、绿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责任领导:王琰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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